4月2日消息,微博话题“女子入职体检发现怀孕后被拒录用”上了热搜榜。
根据国内多家媒体报道,2023年6月,严女士收到某公司的入职通知,通知要求她提供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HCG)报告。
严女士在接受检查后发现自己已怀孕,并如实告知了公司。然而,几天后公司却以“规划调整岗位取消”为由解除了她的劳动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公司声称取消岗位,但在招聘平台上,该公司仍在继续招聘。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严女士决定对该公司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涉事公司赔偿相关损失3万元余。
律师指出,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特殊的劳动权益保护,因为她们承担了生育责任。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强度、工资报酬、劳动合同存续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可能会采取对怀孕女职工进行调岗、降薪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等违法行为,这侵犯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