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近日,浙江义乌通报了多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其中就包括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案例:张某某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政处罚案。
通报中称,2024年03月18日,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巡查发现,张某某在义乌市稠城街道宾王商贸区7街88号处私拉电线和插座给其电动车进行充电。
张某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令张某某立即改正,并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