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内媒体报道称,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发布消息,支持高速公路加氢站建设和氢能车辆高速通行费用减免政策。
该项政策主要包括支持建设富平、三原、甘泉、横山、榆林南共5座高速服务区加氢综合能源站。
对在高速公路上建设的日加氢能力500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30%对加氢站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陕西省内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等措施,加快打造陕西省城际氢能廊道。
据悉,陕西省是继山东、四川、吉林之后,第4个发布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的省份,是唯一减免3年的省份,力度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