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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琴红了,脱口秀黄了

李雪琴红了,脱口秀黄了

日期:2024-03-06 21:50:30来源:互联网浏览:

文字 | 刘娜

首发公众号 | 闲时花开

电影《热辣滚烫》中,李雪琴演了一个背后偷闺蜜男友的小三。

我观影后,听到有网友评论说:" 别的小三都好讨厌,但李雪琴演的小三让人不反感。"

我翻了一个白眼,还是没忍住问 " 为什么 "。

为什么呢?因为李雪琴在电影中亲热后扇了渣男一耳光吗?还是因为李雪琴是脱口秀演员出身?

说到脱口秀,我就忍不住要说这么一句话:

走向大荧幕的李雪琴,是彻底火了,而帮她出圈的脱口秀行业,是逐渐凉凉了。

李诞藏起来了,池子好久不见了,卡姆吸毒被抓了,house 被警察叔叔找去谈话了,就连一不留神在厦大海滩上撩妹的杨波,也差点头孢配酒 game over 了。

用脱口秀演员童漠男的话说:

" 一转身,行业没了。"

前两年,因为口罩问题和内心冲突,我多少也有点 emo。

人丧的时候比较容易追求简单的快乐,以此遮蔽结实的痛苦,所以那段时间我也没少看脱口秀。

也因为 " 宇宙的尽头是铁岭,编制的尽头是公务员 "" 有人问离开北京你遗憾吗?说得就跟我得到过北京一样 " 这些搞笑又扎心的句子,而认识了李雪琴——当然,李雪琴不认识我。

认识李雪琴的那一刻,我就觉得这个胖胖的、丧丧的、松弛到让人不设防、真实到让人想保护的女孩,非常不简单。

我说李雪琴不简单,绝对不仅仅因为她毕业于北大新闻专业,又到美国留过学,曾为了出名四处告白已经戴着银手铐去踩缝纫机的吴亦凡。

我说李雪琴不简单,主要说她以示弱的姿态,死死拿捏住了人性的弱点,又在看似躺平、实则精进的成长,找到了最牛逼的自己。

我的结论,正儿八经说来,有以下 3 个论点的支撑:

第一,没有攻击型的不完美者,让人天生有好感。

李雪琴其实长得挺好看,但她有点微胖,又自曝患有抑郁症,学都没有留完就跑回国了。

加上,她上综艺时,总以吊儿郎当而不是苦大仇深的方式,暴露自己内心的扎挣和脆弱,很容易让人在不设防中,接纳她,认同她,喜欢她。

恰恰是,她身上那种自黑与自嘲的亲切感,遮蔽了她考上北大、上过藤校的完美感,才让人们对她产生无限包容感。

这里面牵扯到一个人性的弱点,用加缪的话说就是:

我们很少信任比我们好的人,宁肯避免与他们来往。

相反,我们常对与我们相似、和我们有着共同弱点的人吐露心迹。

我们并不希望改掉弱点,只希望受到怜悯与鼓励。

人性的弱点是喜欢残缺不完美的人,因为这样会让自己感到安慰。

李雪琴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

北大毕业留学美国的人很多,但又丧又火的李雪琴,独有一个。

第二,真正的共情,其实是一种支撑。

这个时代的戾气很重,动不动就上纲上线讨伐这个毁掉那个,这种语境下,共情能力强的人,就会受欢迎。

什么是共情能力?

就是愿意用自己的善意去理解别人的脆弱,愿意用自己的温柔去化解别人的尴尬,愿意用自己的慈悲去接纳别人的困境。

简单说:

就是愿意打开自己,放出一点点光,让别人走出黑暗。

李雪琴就是个共情能力很强的人,在很多节目中她都能接住搭档的话,用藏着善意的托底,去安顿对方。

她不仅共情能力强,而且思辨这种能力的两面。

她说小时候,因为家庭变故,父母离异,她扼杀了自己的叛逆期,变成了特别会讨人喜欢的乖小孩,甚至把讨别人开心当成自己的任务。

她坦白,擅长让别人快乐,和自己真的快乐,其实是两码事。

或者恰恰是太擅长让别人快乐,所以自己才不快乐。

唉呀妈呀,这种思辨,再次引发了一大波共情:

" 没错没错,说的就是讨好型人格的我。哎呀,李雪琴的共情能力也太强了。"

这就比较厉害了。

真正的共情,不是自说自话的自恋,也不是煽情盲目的安慰,而是一种支撑

用 " 我 " 的好与不好,去托住 " 你 " 的好与不好,进而让我们在相互靠近中,彼此治愈。

第三,所有走远路的人,都有才华的加持。

李雪琴因为 " 记忆力超级好 "" 应变能力特别快 " 上过好多次热搜。

因为这两项能力上热搜的另一个人,是同样毕业于北大的撒贝宁。

不是说咱名校崇拜,实事求是地说,那些能考上名校或在某个领域特别厉害的人,一定有她(他)的优秀之处。

我读过李雪琴写的一首诗,诗文是这样的:

只是一不小心答应了

替沉睡的麦子

守一夜的月亮

从此夜夜赴荒原

夜夜盼无云

无人知我心中龌龊

误我爱星辰

就,品一遍再品一遍,还是觉得特别有才。

她参加节目时,也经常说特别有诗意的话:

" 我不害怕离别,因为离别是世界上第二浪漫的事,每次离别后的再见都是重逢,而重逢是第一浪漫的事儿。"

虽然李雪琴参加的节目多为娱乐搞笑,参演的电影都是配角,但你能从她轻松拿捏的状态中,看出她潜在的才华和浪漫。

有些东西是掩盖不住的,比如你读过的书,见过的人,走过的路,做过的事,赏过的风景。

它们看似无声,但早已化成了你的血肉,在你不经意的一言一行中,裸露出来,化为彩虹,点亮了你,也温柔我。

这个浮躁的时代,说读书无用者,说学习无路者,大有人在。

但,我还是要说一句:

越是疯癫的时代,越要虔诚去读书,安心去学习,踏实去做人。

因为,疯癫总会过去,而你任何时候都会爱上沉实的自己。

周三安好。

感谢你读到最后。

PS:

昨天,我看到一个敬老院的采访。

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坐在敬老院的长椅上,晒着早春的阳光,对着镜头说:" 如果你年轻时喜欢吃喝玩乐,那么到了老了后你就会发现,此生再也没有遗憾了。"

哎呀,妈呀,我可真是太喜欢奶奶的这句话了。

惊蛰过了,春天来了,是时候出去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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